2005年8月1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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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版:世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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墙脚处撒尿 头脸部挨刀
肖谢 张浙东
茅某用菜刀将随地小便还骂人的施某砍伤,8月11日被天台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。这天,施某在天台县城关一饭摊吃中饭,饭后走到隔壁门前墙脚处小便,刚巧被租住在此处的茅某妻子看到。茅妻指责施某,为此两人发生口角。茅某听到吵闹声后走出来,施某即破口大骂茅某,茅某火起,随手拿起摊边一把菜刀砍向施某脸部致其轻伤(偏重)。随地小便和骂人是不道德的,而拿刀对付不道德同样要害人害己。